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| 直升机医疗救援基地医院 | 120急救中心第12分站 —— 2024-04-19

颍东区城乡医保调整方案

发布日期:2021-06-21 浏览次数:39804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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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参保居民的受益度,经广泛征求参保居民及协议医疗机构意见,在请示市卫计委领导同意后,在颍东区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之内,现对《阜城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(2018版)》进行部份调整。   

一、慢性病门诊补偿   

将原方案中慢性活动性肝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脑瘫(小于7岁)三种常见慢性病调整为特殊慢性病,按照特殊慢性病政策进行报补。   

二、普通门诊补偿   

将单次门诊处方费用封顶(包括一般诊疗费)普通卫生院由55元提高至75元,村卫生室由25元提高至50元   

三、大额普通门诊补偿   

将大额普通门诊起付线由按省同级同类医院标准改为起付线按500元执行。   

四、观察门诊   

在区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需要连续治疗3天以上,又达不到住院标准且不属于慢性病范畴,对符合补偿范围的费用60%补偿,单次补偿封顶为600元,设起付线50元,参保年度同一病人最多执行4次。

皖公网安备 34120202000263号